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隶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其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国检”。各级国检机构负责辖区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等国境检验检疫工作,因此被媒体美誉为“国门卫士”。对于一般人来说,经常将检验检疫与海关在概念与分工上混淆,借此专栏机会介绍一下检验检疫系统机构的历史变迁。
最早在战国时期,秦国法律规定:对于过境马车必须用火焚燎其车身,以防止疫病传入。自唐代开始,在广州等重要通商口岸出现了寓外贸管理、关税征收、进出口商品检验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官员——市舶使。宋代,市舶司设立,具有对海外贸易船只“著其所至之地,验其所易之物”的职责。市舶使和市舶司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检验检疫工作萌芽的产生。明末,占据我国台湾地区的荷兰东印度拓殖公司在台南市安平设立检疫站,对来往的船只和人员进行检疫,以防止鼠疫传播,这是近代国境卫生检疫制度第一次传入我国,但其在实施全面海禁后停办。由于清代实行严格的闭关锁国政策,全国只保留广州一个口岸对外开放,市舶司制度瓦解,十三行取代了其外贸管理职能。十三行是既从事经营、又代表政府进行外贸管理的组织,其商品检验职责由通事领导下的买办履行。鸦片战争以后,十三行制度废止,标志着我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萌芽被彻底扼杀。之后外国公证检验机构纷纷进入我国,海港检疫主权为外国殖民当局所窃取,检验检疫主权旁落。
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中负责商品检验和动物检疫的商品检验局、负责植物检疫的农产物检查所(后与商品检验局合并)和负责口岸卫生检疫的海港检疫管理总处相继成立,并设立了大量分支机构。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伍连德博士首次收回中国海港检疫权,成立全国海港检疫事物管理处。除外商公证行外,原先由外国人把持或由地方政府设立的检验检疫机构统一收归中央政府领导,出入境检验检疫第一次得以正式发展壮大。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检验检疫彻底迎来了新生。业务量逐渐得到了恢复,机构开始不断扩大,各地中外商私营公证检验机构也被取消,公证检验鉴定业务统一由商品检验局办理,完全收回了检验主权。检疫工作也彻底摆脱了外国人的控制,走向稳步发展的轨道。1987年开始统一由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给各级卫生检疫所负责。逐渐形成了以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农业部动植物检疫总所和卫生部卫生检疫局(总所)分别领导下的“三检”共同把关、各负其责的检验检疫体制。1998年,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合并组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直属、分支检验检疫局也于1999年完成了改革。2001年4月30日,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的精神,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最终迎来了飞速发展的绝佳历史机遇。
在入世初期,检验检疫系统在为出口创汇产品保驾护航的过程中,因面对国外较高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在相关食品、化妆品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置仪器,在当时的检验检测领域率先配备了较为先进的液相色谱-质谱等高端仪器。后又在2006年应对日本肯定列表等事件的推动下,涌现了大量优秀商业检验标准(SN)检测方法,为业界所广泛引用。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尤其是在《食品安全法》制定和修订后,对于进口农产品、食品和化妆品的质量检验关注度日益提高。特别是国家自2014年启动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以来,各地检验检疫系统下属技术中心也开始大规模地参与并承担此类抽检工作,面临着不同样品基质、新的检测项目所带来的技术难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新的技术上的收获。在《色谱》期刊的大力支持下,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家细致工作,征集了一些热点、难点检测技术类文章,在此以专栏形式与大家交流、探讨。
最后郑重感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兄弟局同行好友的踊跃投稿,感谢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技处、技术中心有关领导的支持!此专栏得以刊发,离不开各位的鼎力相助。谢谢!
本专栏客座主编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方恩华 高级工程师